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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这就是耶稣给我的感觉!
这玩意能叫诗词?
要不是看对方是皇帝,方秉生咬牙切齿想操刀劈死他全家!
但是人家是皇帝,全朝廷当宝贝供着,光皇报社论就发了好几篇,主题就是:我们伟大的神皇不仅是杰出的基督徒、军事家、经济学家、西学家、教育家、发明家、服装设计家、艺术家、运动家,而且竟然还是伟大的诗人、文学家!
然后就鼓吹新体诗文化运动,和满清文化决裂!
该运动口号叫做“我写我心!让押韵滚蛋!”
而且第一首新体诗号称代表了新中华基督徒的心声,科举年年考这首诗的涵义,都变成八股一样的东西了,考生都很高兴:科举国文不是百分制了,而是九十分制了,因为这首诗的题目肯定占十分,铁定的!
估计光这几个社论就好像大炮乱轰一样的有威力,肯定气死了一大批还幸存的儒生,随了海皇的心意了。
方秉生想了想,把那造反的刀掖在铺盖底下,毕竟他也是洋奴了,皇帝喜欢的肯定就是对的。
不对也是对的。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皇帝实在太粗了,文化修养实在太差,想扒李白杜甫白居易祖坟有心无力,十年来他吭吭哧哧的其实就编了上面三首。
前年听翁建光说海皇不仅写了所谓的“诗”,还居然要进入“词”领域,方秉生立刻大惊失色的询问海皇“新宋词”的进度。
翁建光挠了挠头皮说:“陛下打算写首《沁园春.雨》…….”方秉生肚里暗想:“哦?了不起啊,陛下居然连词要有词牌名这事都知道了!!!不过他也就能整个词牌名吧?”
果然,听翁建光讲海皇只写了第一句就遇到了“创作瓶颈”:“南国风光,千里洪流,万里雨浇;”后面写不下去了。
“这尼玛描写发洪水的事吗?”方秉生肚里大叫,嘴上却问:“这么好的词,怎么不写了呢?”
“陛下很明确的说他当年写过,但是忘了!只记得第一句。不过就算第一句这十二个字也太棒了,多有感情!后面的忘了真是太遗憾了!不过陛下虽然是我中华两千年来第一大才子大诗人,但事情太多了,公务繁忙啊,影响创意灵感啊。”翁建光满脸崇拜、满嘴都是“创意”、“灵感”的西洋新词。
听到这个“噩耗”,方秉生重重的叹了口气,满脸遗憾的摇着头,心里却嚎叫道:“他要是能整出完整的一首词来,哪怕不押韵,我尼玛立刻出去吃十米长的铁轨!”
他倒不怕海皇请枪手,以致于让他吃了铁轨,因为敢于把那三首不知什么玩意的东西套上“诗”的名头、并满报纸宣扬的家伙,这不要脸的水平得到了什么样的地步?到了霸气的地步!散发着这种“霸气”的人怎么会请枪手?
更况且枪手绝对写不出来海皇那种东西来,因为会写得比他好,起码会对仗和押韵吧!!!
但是不管皇帝在诗词方面如何“霸气侧漏”,对于方秉生而言,儒生不能和钱过不去,更何况什么押韵,滚蛋去吧,大不了老子不看报纸这一段,更况且海皇那个粗人在扒诗人祖坟方面战斗力很有限、很有限,谅他也折腾不出更多的来。
然而就算跳过报纸,新体诗也没放过这个儒家才子,他们老大翁建光也算是皇帝眼里的民间知名人士,有机会面见圣君,不知道皇帝怎么忽悠这个半文盲同志的,没几天,这个自学脱盲没几天的大老板也开始写“新体诗”和陛下“唱和”了。
不仅写,而且到处发,这还不过瘾,往报纸上发!
翁建光这么有钱有势,又搞电报又搞铁路,乃是大宋风云人物,办报纸的那群儒家败类卖国贼人渣都求着他发诗呢。
两个大报的副主编为了抢夺翁建光的诗词首发权,甚至在他家门房里打了起来,翁建光得知后装模作样的摇头叹息:“咱们都是文化人,何必呢?”
在方秉生的眼里来看,老大他在报纸上和海皇、朝廷里西学败类、民间人渣互相写新体诗、互相点评、互相吹捧,是为了达到气死海宋所有幸存儒家的险恶目的。
老大也许都是东厂宣教司的人体兵器了!
比如翁建光做的最得意的这首《白头发》:
“哦!!!
岁月给了我白色的头发,
我却用白头发来换取白银。
哦,何等无聊!
银子有什么用呢?
哦,我不要白头发!”
这首诗方秉生也参与过“构建”,只是翁建光觉的方秉生写的太文雅,“不够韵味,居然还有对仗”,嚓嚓的把貌似祖坟被刨了一样表情的方秉生一胳膊杵走了,愣是选了一个连押韵都不懂的海游士当枪手,抄着海皇的《黑眼睛》写出了这儒家大杀器。
海皇亲口大加赞赏《白头发》,御笔亲批:“老翁写得好,感情充沛,真情流露!人生很短暂,拜金很无聊!”
最无耻的是,陛下悍然让皇报发了这评论!让文学老青年翁建光一夜成名!
翁建光得意之下,写诗的劲头更足了,天天自己写,都把自己完全脱盲了,连标点都会用了。
不仅如此,办了个新体诗诗社,匪号《白头发诗社》,自己掏钱刊印自己的诗集《哦!!!我的白头发》,不仅朝全大宋放毒,还找翻译士翻译,自掏腰包出英文版、法文版,朝英美法等国放毒,连洋人都没有放过!
得意之余,甚至把自己名片第一个头衔改成了:“大宋著名诗人”!
这大宋著名诗人翁建光大杀四方后,还不忘把诗集签名后赠给各个下属。
方秉生收到诗集后,为了巴结老板强忍着吐血连夜看完,因为可想而知,“大宋著名诗人”在第二天,肯定会装作不经意的模样窜到你的办公室里,东拉西扯之后,以不以为意的口气问你:“小方啊,看我诗集了吗?我感觉写得还是比不了皇帝,还有缺陷,你给我提点意见吧,我好修改修改。”
给他提意见?你活腻了吧?!你想被发配到龙川当铁轨巡路工吧?
这是马屁时间!
但是,这,这,这,不熟读他的新体诗你怎么拍马匹啊?
被翁建光诗集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方秉生,强忍呕吐和吐血的冲动,第二天坚持上班,下马车进公司的时候是扶着墙走进去的;但是他的一个同事,从上海过来的一个满清才子请了三天假,听说假条上的原因是:夜里加班太过劳累、咳血了。
翁建光经常在高级经理会议上大讲特讲:“钟家良是皇帝的麻友,咱是皇帝的诗友,麻将只是娱乐,而我和皇帝…啧啧啧…那简直是灵魂上的共振,啧啧啧。知道什么是共振吗?小方,给我拿两个音叉来,就在我包里。看什么看?你手里拿的那个大叉子就是!看看,你是我副总,居然连音叉都没见过?唉,西学是永无止境的,你们啊,不要放松,都要goodgoodstudy!”
连钟家良这个西学汉奸先锋队队长都对翁建光的诗作嗤之以鼻,有一次刚把猪肉扔厨房里回来的方秉生偷听到钟家良在客厅里对客人大吼:“去他麻麻的吧!两个粗人!还尼玛诗友?!”
连钟家良都有资格骂,因为虽然他当年是败家小开,但毕竟是满清的小开,谁没学过儒家那一套,文字功夫虽不足,但也把翁建光这种儒家杀手比到泥里去了。
但不管他写的是什么玩意,毕竟是老大,为了升官发财,一定要和老大“共振”!!!
方秉生微微屏住呼吸,确认自己心跳正常,不至于晕过去,然后吐出一口气,对王经理说道:“念吧。”
王经理点了点头,深吸了一口气,眼睛瞪出来盯在电报纸上,嘴巴窝成了鸡蛋形停顿了三秒钟,然后大吼一声:“哦!!!”
“尼玛!我就知道第一个字肯定是‘哦’!”方秉生脑袋轰的一声,手一下摁到了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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