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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又是个大晴天。
早上七点多,江书颜起床洗漱,等换好衣服,她才去将睡得四仰八叉的大肥猫从被窝里拖出来 。
这家伙总喜欢赖在她床上睡觉,怎么赶也赶不走。
吃完早饭,已经是九点,江书颜抱着猫出门。
考虑到要帮大肥猫减肥,她今天穿得较为休闲,米色加绒卫衣搭配黑色牛仔裤,脚上依旧是黑色军靴。
她不怕冷,冬天基本上没穿过羽绒服。
来到楼下,她拉开越野车后排车门,将猫放进去,开车去接岳华。
同一时间,距离申城六十多公里的鹿城,姜清欢在闹铃声中醒来,她很想接着睡,但想起来今天有很多事情要做,只得顶着乱糟糟的头发从床上坐起来。
自从离开江书颜身边,她的起床气不治而愈,而且,睡觉也老实许多,至少没再滚掉地上。
她觉得自己那些臭毛病都是娇惯出来的,失去那个可以依赖的人之后,只能以最快的速度成长。
她会出现在鹿城,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那天,姜清欢在街头游荡了半个小时,也没想好要去哪里,后来决定先去漠河。
读大一的时候,她听同学说,漠河的冬天漂亮又浪漫,很适合情侣去玩,当时就想到和江书颜一起去,但大骗子答应了她又反悔。
她决定自己去实现这个愿望,所以买了一张前往北方的火车票。
但列车刚出站,她就后悔了,心里空落落的难受,像个无家可归的孤儿,根本没心情旅行。
在那种情况下,她迫切需要有个属于自己的家,所以,在第一站就下了火车。
她说过,要成为大树,而非藤蔓。
她确实做到了,现在有房,有存款,也有事业。
这套两居室,是她全款买的,虽然面积不大,但布置得很温馨。
换好衣服,姜清欢拿起放在玄关柜上的眼镜。
这副黑框眼镜的镜片是浅茶色,到了阳光底下会自动变成深茶色,也可以当墨镜使用。
姜清欢并不近视,戴眼镜是为了让自己更有气势。
这几年她瘦了不少,原本脸蛋带着点婴儿肥,现在变成精致的瓜子脸,气质也成熟不少。
不过,这双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清澈明净。
她知道自己眼睛藏不住情绪,所以想到用镜片遮一遮。
效果确实还不错,戴上眼镜后,秒变知性优雅的职场精英。
尤其是不笑的时候,又酷又御,和过去的软萌妹形象截然不同。
临出门前,她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将银镯戴到脚腕上。
这个小区是一梯两户的花园洋房,总高七层。
姜清欢从屋里出来,去敲对面的门:“阿辉,你好了吗?”
给她开门的人,是个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他笑容干净温和,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清欢,你今天起得真早呀,我还准备再等半小时,去喊你起床呢。”
他名字叫乔辉,是姜清欢来鹿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现在还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
听出他话里的调侃,姜清欢也不在意,对他淡淡一笑,问道:“小北哥呢?”
乔辉先带上门,随后才回道:“采购的食材到了,他去店里验收。”
两人边聊边往电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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