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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我找到了街上的那些学生党或者临时工的人,让他们帮忙发,我们把工钱给他们。
这样做就效率多了。但不过这些学生党一看到主人公的名字后,反应和我们差不多,都是忍俊不禁。
那天,整整一早上的时间我和冯文明见到什么东西我们就沾上胶水贴上去。
善于察言观色的我也遇上不少抓贴小广告的执法人员,跑了两圈就甩掉了他们。
直到当天下午,两点钟的时候,我们把打印出来的一千多张复印件全部搞定之后,才坐在路边的一张小椅子上抽烟谈笑风生。
“怎样?做一回贼的感觉是怎样的?”我问冯文明。
“嗯?”冯文明饮下一口饮料。
“我说,刚刚那些执法人员追我们,你是以什么心态去应对的?”
“哦,当时只想着要是跑不过的话我们就回头打他们。”
好厉害,猴赛雷!
这种话开开玩笑可以,如果冯文明被逮到的话,那么我绝对有相信他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逮到就要罚款,干脆冯文明一人给一巴掌,他们不得当场口吐白沫?
“黑曼巴,介意我问一些关于你私人的事情吗?”他问我。
“请说!”我没有在意。
“你是怎么知道那么多的开锁技巧的?还有,我感觉你这个人跑得比我们(军人)都还要快,能告诉我你经历了什么吗?”
我笑着,只回答他后者的问题。
“以前我曾在a市那座大城市里当流浪汉。那时候经常去偷人家的东西,每次人们嘴上都是呐喊着我发誓追到我就要把我的手给剁了。带着被手剁掉的恐惧,我才练就了这等神速。”
“我觉得吧,以你这种人的潜质,完全可以去参加一些马拉松之类的。”
“嗨!别想这些了,”我笑着说,“那种马拉松一跑就是好几个小时,脚板都起泡了。”
“起泡算得了什么?习惯了就好。就好像一头牛一样,刚开始它就会耕田了吗?不会的。”
“没兴趣。马拉松比的是耐力,又不是比冲刺。”我笑着摇头。
“哦!对!马拉松比的是耐力!那你可以去参加那些1000米来回反跑之类的。”
干,我真不该提这个话茬的,一说起来真的是滔滔不绝。
事后到我问他关于自己的一些私人事情。
“你之前说要进军拳击界的,为什么放弃了?看你的样子,是块打架的料。”
“一只狼混在一群羊圈中当然明显。你认为我是块打架的料那是因为你没有进入大自然,看看那些野生的狼群。”他说。
我不觉得他这个人怕挨打,他只是觉得自己在这条路上走得不太长久,不是什么长久之计。或许他说得对,我认为他很难能打,那是因为我没见过比他还要能打的那些人。
同时也证明我的市面见得比他的还要少。
事后我们就说一些有的没的事情,当晚我们回去之后直接遇到一个难题,是万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