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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从大街上被沈至谦抱上车后,男人就沉着脸表达了她去鸿天地产见白翌南的不满,他的鼻子很敏感,闻到了她身上带着的淡淡的davidoff牌的烟草气息,然后疯狂地吻住了她,甚至迫不及待地扯去了她的外衣。
庄雨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急躁和失控的一面,看来他是真的介意了,看着他的脑袋伏在她的胸前,似乎要把自己揉进他的身体,那股力气大的不可思议,在她的眼中,这个男人低调深沉,精明凌厉,但是却从未有过这样的野性,似乎是在迫着她认错。
有那么一瞬间,庄雨圈上了他的脖子,一个劲地讨饶起来,“我没有主动找他。”
“他主动找你也不行。”耳边,男人的声音带着急急的喘息,黯哑却不乏气势。
庄雨笑着摇头:“怎么吃这样的醋?”
“你觉得普天之下,有几个男人不在意这些事,”沈至谦的大手一边徐徐扯着她的衣物,一边吻着她的脸颊,唇瓣和眉毛,一点点的吻下去,“庄雨,我是一个男人,不是雕塑,我也有感情。”
这些话,如低喃,又像是倾诉,庄雨一下子就心软了,一个男人这样在意她和别的男人接触,大概也是因为在乎她吧,这样想着,身体竟不自禁贴合起他来。
那一晚,回到公寓后,两人洗完澡在大床上相拥而眠,睡梦中,沈至谦习惯性地从后面拥着她,把薄唇紧紧贴在她的颈边,大手环绕在她胸前,强势地把她圈入自己的怀抱中。
虽然这个睡姿并不舒服,可是庄雨没有动弹,睁着眼看着窗外倾泄一床的月色,听着男人轻缓而有节律的呼吸,心里有一种暖而充实的东西。
睡到半夜的时候,她不经意翻了个身,手不知怎地碰到了他壁垒分明的小腹,瞬间他又开始不安分起来,两个人就这么又折腾到一起,刚穿上的睡衣又再次散落一地,迷迷糊糊中,也不知道是谁扯了谁的,庄雨的头发本来就长,纠缠中竟然绕上了男人的手指,她一疼忍不住咬上了他的肩膀。
黑暗里,沈至谦只是轻嘶了一声,就继续沉湎于她身上的温暖。
隔天醒来,白色的床单凌乱不堪,被子也不知什么时候落了大半垂于床边,庄雨半撑着身子躺在床头,向上一点点的收回,然后盖在了男人的身上。
下床捡起衣服,却感到一阵不舒服,疲乏中带着一种酸痛,她去卫生间洗漱了一番,将缠在一起的发丝用梳子梳理开,刚准备去厨房做早饭,男人高大的身影已然站在了卧室门口。
她想跟他打个招呼,可一想到晚上的那些,红着脸把卫生间的门关起来,假装上厕所。
不一会儿,门铃响了起来,夏恒的声音传入耳中,“boss,你要的这些衣服我都已经让人清洗了一遍,标牌也都剪了,还有这些领带,都是菲奥娜根据每款的颜色亲自挑选和搭配的,袖扣我都放在这个盒子里了,你看没问题的话,我就帮你放在衣柜里。”
恰好,庄雨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沈至谦看了她一眼,淡淡地笑道:“不需要,以后这些事自然有人会做。”
夏恒看了看沈至谦,又看了看庄雨,会意地咂了咂嘴,“也是,也是,我怎么给忘记了呢,boss现在身边有老板娘呢,嘿嘿。”
“好了,今天是休息日,如果没事你去忙你的吧。”沈至谦对夏恒使了使眼色,他机灵地丢下东西就一溜烟跑了。
客厅里,宽大的沙发上铺了一列的西服套装,衬衣和领带,没有一款同色,看上去质料名贵,做工精致,应该都是价格不菲的大品牌。
庄雨走了过去,将衣服一一挂在橱柜里,又将领带都卷好放进单独的格档中,她弯腰的时候,低垂的发丝柔顺地遮住了半张脸,有一种温婉又贤淑的美,沈至谦忽然看得心中一动,从后面揽住她腰,“我从来不知道身边多个女人会这么好,早知道这样,真应该听子行的话,早一点结束单身生活。”
庄雨最后将袖扣放在抽屉里,用胳膊顺势顶了他一把,“的确,如果你早一点选择,说不定会遇到比我更好的,现在你后悔也来不及了。”
“后悔?”听到她的话,沈至谦把她转过身来,用手刮了她鼻子一把,“我的确很后悔。”
“……”
“呵呵,后悔没有早一点回国遇上你。”
这样的话没有那些甜言蜜语来的花哨,可却让庄雨觉得很顺耳,她一时兴起伸手在他肩头一捏,“如果没遇上我,你难道还不娶别的女人了?我看菲奥娜就不错啊?”
谁知道男人眉头一皱,捂着肩膀轻嘶起来:“某人的杰作,下次再咬试试看!”
厨房里,庄雨准备做一顿早餐,沈至谦坐在餐桌上看报纸,她想着平日里他都会做一些西式的面点,比如意大利面和三明治这些,可是她其实更喜欢吃中式的早餐,于是从冰箱里拿出西红柿、洋葱和两个鸡蛋,还有一根火腿肠,准备下两碗面条。
正切着洋葱,手一滑,锋锐的刀口竟然切到了左手的食指,“啊”的一声,庄雨丢下刀惊叫了起来。
沈至谦以为出了什么事,把报纸一扔,快步走进厨房里,一看见她捧着手皱着眉的样子,就把她那只正汩汩流血的手放进了嘴里,他很小心的吮去了那些血迹,然后到卧室里拿出药箱,先是用酒精消毒,再用创口贴处理,一番忙碌后,男人换了一套干净清爽的便服,拿着包和车钥匙,拉着她走出了华府公寓。
“我看你的爱心面是吃不成了,还是去外面解决比教好,吃完之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这些天你总是逼着自己去构思,越是这样越是容易进入瓶颈,真的是逼出来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嗯。”知道他说的有道理,庄雨便听了建议,换了一套轻便的短呢和牛仔裤就跟着她上了车。
这一次,男人没有把车开到什么高档的餐馆,在一条主干道行驶了一阵之后,绕到了一个小巷子中,再左拐右拐了几次后才停了下来。
庄雨下车,看见是一条人流攒动却很古色古香的老街,里面各色的店铺都有,都是些卖小吃和小玩意的,琳琅满目很有意思,不禁看的入了神。
身边,男人大手一挥,把胳膊圈在了她的脖子上,就这么大喇喇地把她纤细的身子拢在自己的胸前,然后一路介绍了起来。
比如这条街叫什么街,里面的那个巷子有多少米,哪家的蟹黄小笼包不错,哪家的鱼三鲜好喝,哪家的手擀面最有嚼劲,甚至哪个小档口的泥人捏的最好,历历在数,让庄雨都不禁吃惊。
“沈至谦,你不是阔少吗,怎么知道的比我还多。”
这条巷子是江市有名的老建筑,庄雨小的时候和庄思来过,可是后来因为读书和工作,就一直没有时间好好的玩一玩,以至于刚刚看到的时候都以为自己是第一次来,因此对什么都感到新鲜,但是这种地方,沈至谦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会来,她倒是真的意外。
“有一年,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夏恒带我来过一次。” 看着这样充满了风土人情的地方,沈至谦也褪去了身上的光环,变得随意了些,“想想看,呆会我们吃什么?”
庄雨左右看了看,见一家脆饼店前排满了人,不禁用手指了指,“人多,看样子很好吃,我们要不要也试试?”
沈至谦看了眼长长的队伍,虽然也感兴趣,但并没有去凑热闹,口是心非的说:“庸俗,人多就一定好吗。”
随后她又指着对面的一家鱼丸店,说:“那家人少,要不去那家。”
沈至谦又不乐意地挑了挑眉:“不行,人也太少了点。”
庄雨心想,阔少到哪里都还是阔少,改不了龟毛的本性,可嘴上还是顺从地说,“那你来挑啊,我的眼光不好,我挑的你瞧不上。”
沈至谦笑:“就那家吧,夏恒最喜欢他们家的手擀面了。”
街对面,那家鱼丸铺的旁边,果然有一家看上去很有年份的老店,虽然人不算爆满,但远远地就飘来一阵面香。
庄雨舔了舔唇,竟然真的觉得饿的不行,于是拉着沈至谦的手小跑了过去,两个衣着轻便的男女,在人群里穿梭,俊男美女的搭配,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可是他们全然不在乎,坐在面店里的那一刻,才知道这家店因为老板娘生孩子,人手不够,所以开始限量供应。
他们到的时候,只剩下一碗青菜牛腩面了,庄雨想换一家,可是沈至谦拉着她坐了下来,于是两人面对面坐着,头挨着头,各拿一副筷子就着一只大面碗吃了起来。
庄雨用筷子绕着面条,吃的时候发出哧哧的声音,可是沈至谦却还是很优雅地慢吃慢咽,她想,很多东西其实是骨子里的,比如沈至谦的气度和矜贵,哪怕吃着一碗最普通的面条,也能吃出一种精致和风度来。
吃完面条后,庄雨和沈至谦在老街里随意逛了一圈,手里多了不少本地的小吃和零食,再回到车上的时候,竟然弄得满车子的食物的香味。
沈至谦打开车窗和音乐,就这么带着庄雨在江市的马路上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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