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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先带程于欢去医院,然后带回自己家。
简蒙还没来得及反对,舅舅舅妈就到了。“旭旭,刚刚说要带谁回家?不是你的小女朋友吧?”简旭妈妈笑着问。
简旭一抖,义正言辞道:“妈,不是小女朋友,我才没有女朋友,早恋都是不可取的!”然后又指了指程于欢,腆着脸笑,“妈,这是我同学,程于欢,前些天我不小心把人撞倒害得人家受伤了。本来都快好了,今天洗澡的时候却不小心滑了一跤。他家里没人照顾他,我们把他带回家吧。”
简旭妈妈听他这么一说,竟然想起简旭和简蒙小时候,有一天他们带了只流浪狗回家,非向她求着收留它,当时的语气似乎就和现在差不多。再去看程于欢,小孩子长得白白净净,比当初那只小狗可爱多了。
“好啊,也算是咱们向人家赔罪。”简旭爸爸率先答应。
简旭妈妈也没有异议,程于欢看这情形,脚上的伤疼过了一阵,似乎也不是很严重,心知这一跤摔得够本,笑得相当乖巧,“叔叔阿姨,那就打扰你们了。”
他这么一笑,简旭妈妈就更觉得可爱,当即夸他:“这孩子真乖,长得又好,要是个女孩我非要你给我当儿媳妇。”
程于欢总算知道简旭的性子是随谁了,夸个人都夸得这么清新脱俗。
从前他是见过简旭的父母的,在他和简蒙的关系被发现之后,他们和简蒙的母亲先后来找过他,以长辈的身份来要求他离开简蒙。那时候见到的长辈都板着一张脸,好像他有多么十恶不赦一样,半点没有现在的亲切。只是,以后他还是要和简蒙在一起的,到时候他们对他的态度会不会又变回那个模样?
多半会的吧?
这么想着,程于欢有点心虚,他一心虚表现的就更乖了,一口一个叔叔阿姨叫着,甜兮兮的语气差点把自己给膈应到。
然而这在两位家长那十分受用。程于欢的身高有一米七三,本也不算矮了,况且青春期刚开始没两年,还有上升的空间。但是一旦和简旭简蒙两个一米八的站在一起,那就没得看了,再加上五官漂亮,就跟个小孩儿似的。这么个小孩儿再加上嘴甜,哪家的家长能不喜欢?
更何况有了简家小叔的知会,简旭爸妈对程于欢也不是一无所知,至少知道这是个全校第一,自家弟弟死皮赖脸跑到人家班主任那里给家里俩孩子求来的模范!
程于欢是被简旭爸爸背下楼的,后来也是这样被背着在医院里来回穿梭。受宠若惊的同时,这种久违的被长辈呵护的感觉更叫他感动。
算一算,自打六岁时父母离异,他似乎就没感受过所谓亲情了。每年见一次的父亲和每个月见一次的母亲,其中能有多少亲情?何况父亲自打那件事之后,几乎避他如蛇蝎,每年见面都是来去匆匆。而母亲每次和他见面时都有些精神恍惚,甚至记不起他是谁,等到她记起自己有这么个儿子,还没说上几句话,探视时间就差不多到了。等下一次见面又要从头记起,这样循环下来,小时候那些模糊的亲近与依赖,渐渐地就被磨没了。
毋庸置疑,这是一个极其不幸的家庭。与简蒙分开的那几年,程于欢发呆的时候就想过,他和简蒙的缘分,可能是老天爷用他的不幸给他换来的。这样看来,他又何其有幸。
经过一番检查,医生最后判定程于欢是脚踝扭伤外加轻度的韧带拉伤,嘱咐静养几天,开了点内服外用的药后,大笔一挥还给配了副拐。
程于欢人生中第一次用拐杖走路,走的惨不忍睹,最后简旭爸爸看不过去,拐杖一丢,还是给背回去了。
坐在简家客房的床~上,程于欢忽然想起了军训时海耶烫伤脚的事,想起她那会儿愉悦的心情,忽然很是感同身受。比起能够和简蒙住在同一座房子里,韧带拉伤什么的简直不值一提!
尽管程于欢住在简家的那两天内心是无比激动的,可事实上这两天过得却无比平凡。简家父母工作忙,早出晚归,每天大概只有在饭桌上能见到。不过两位长辈对程于欢的印象一致的好,吃饭时一个劲给他添菜,还嘱咐自家的两个孩子多多照顾他。
简旭的表现和在学校里时没什么不同,他是个闲不下来的,看程于欢行动不便,就拉着他玩游戏,要不就看看电影。倒是简蒙,自己窝在房间里不怎么出现,偶尔才在另外两人看电影的时候出来坐坐。
有一回简旭看他出来,捏着嗓子阴阳怪气:“哟,大少爷,来串门啊!”
简蒙揍了他一顿,看的程于欢一愣一愣的。
揍完了正要走,简旭那个不怕死的依旧捏着嗓子:“少爷您慢走,常来啊!”
简蒙顺手又揍了他一顿。
总的来说,这两天的小假期程于欢还是非常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