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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亲手写下的日记里,还抄录着这段原文。
酒馆里的吟游诗人,也偶尔会对外地人说起这段历史,来换取好奇者扔来的铜子儿。
事实上,这诗歌已经算是删减版的了,最初的版本里,甚至提到那位高祖的时候,还会称赞他用烈酒贿赂水贼,在酒里下泻药的机智。
那位祖先可没有途径搞到够强的毒药,就算求助于游荡四方的三流药师,最后也只搞到了泻药……
冲进一堆臭气轰轰,拉得站都站不稳的病鬼里面大杀四方,这算什么事呢?
光辉万丈的贵族们的祖先,大多都不是什么好货色。
至少,不是传奇故事里那么伟大光明正直的人物。
就算是神话时代里那些得到神明保佑的英雄,还有因为争风吃醋就使出毒计杀人全家的货色哩。
“至于佣兵?他们杀掉了上百只地精,还干掉了一个五米高的怪物,拯救了红河谷城。
过段时间,整个河谷的酒馆里都会唱响佣兵事迹的小曲。”
黎恩摆了摆手道:“当然,你可能不太在乎粗鄙的平民怎么看。
但高贵的贵族,又有多少人的姓名不会只被纹章学家所知呢?
除非特别亲近你的贵族,其他人都只会记得一片土地的开拓者和现任的主人。
如果有一天,你的领地被传给了儿子,税丁不再以你的名字征税,我敢打赌,三五年内就没几个人记得你是谁了。
当然,粗鄙的佣兵们的传奇故事依旧会在大街小巷里流传,真是滑稽不是吗?”
“若是你只满足于这点就够了,我倒也尊重您的意见,世上总不缺这样的贵族。
而我将有一日重新点亮波诺佛尔的光辉,比起家族最早的开创者还要耀眼。
若您安于做现成蜡烛上的火苗,请至少不要蔑视燎原的火光。”
桑兰被这么比喻,梳的整齐的头都要炸起来似的。
他似乎还想要说更多,却被费加罗子爵一把推开了。
“够了,桑兰!这位先生可是贵客,你喝了多少酒,怎么可以这么无礼?
赶紧回你的房间休息去!”
黎恩一开口,费加罗子爵就心知不妙,尤其是说到现在,他这个中年子爵都快被说服了,又何况自家这侄子同样只是个爵士而已。
真要争吵起来,就算这位据说一剑斩杀了巨人的琼斯爵士不会出手打人,光靠嘴皮子功夫也能让桑兰这家伙喝上一壶。
老实说,费加罗子爵对桑兰这个侄子还是蛮有期望的,毕竟他自己的儿子呃女婿都不争气嘛。
桑兰也算是不负众望,现在才二十四岁,就能妥善操持他自己的领地,和外边的年轻人高谈阔论,亦或是在猎场捕获狐狸。
按什么标准都算得上是不错的青年才俊了,不过,和黎恩一比,就逊色许多。
虽然对黎恩这个本事奇大的年轻人有几分敬重,但费加罗子爵终究也不想让自己的侄子吃大亏,乘着这机会,他赶快把这小兔崽子撵到了一边去。
桑兰算是避开一劫,跑来圆场的费加罗子爵也终究是拉下了老脸。
黎恩看起来当真是一颗要冉冉升起的新星,加上一点运气,成就便绝对不会差,费加罗子爵又怎么能免俗,不好好套一套近乎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