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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在小时候看见他姑父写字,就很感兴趣后,胡大舅就下定了决心,如果胡鑫读书好,他就一定要把他给培养出来,让胡鑫成为读书人,不管他的亲生父母是谁,他一定要让胡鑫得到他能力范围之内最好的培育。
这样才能问心无愧。胡大舅和季氏都是属于内心淳朴的人,对他们来说,捡来了胡鑫,哪怕是委屈自己的孩子,也要让胡鑫得到家里最好的。
好在胡鑫也争气,读书好,为人也孝顺懂事,还在十五岁的时候,就成了秀才。
有时候胡大舅也会想,会不是是胡鑫的生父就是个读书人,所以胡鑫才会这样厉害。
他们老胡家可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那,就是胡大舅,也不过是认识几个字,祖辈上都没有秀才之类的。有时候,胡大舅还怕别人因为这个怀疑呢,不过也是他多想了,他们夫妻两个对胡鑫那叫一个好,谁也不会想到胡鑫不是他们亲生的。
季氏说道:“我就怕,到时候鑫儿的亲生父母找来了,咱们就不能做主鑫儿的婚事了,别我们和小姑那边定好了,人家有不承认,那不是害了榆儿吗?”
胡大舅说道:“你这个情况我也考虑过,这么多年了,都没有人找过来,恐怕鑫儿的父母都不在了,总不能因为一直等,就不给鑫儿找媳妇吧,这不是耽误了他?”
就因为有这方面的顾虑,所以胡大舅就有意把胡鑫的婚事朝后面推,也是怕真的是鑫儿的亲生父母找回来了,另外,也想鑫儿能更上一层楼,但是,总不能鑫儿到了二十岁还不能定亲吧,所以胡大舅给的期限,就是鑫儿的二十岁一年,如果那一年还没有找过来,他们给鑫儿找媳妇,也合情合理。
而榆儿的年岁也小,等得到那个时候。胡大舅还有个考虑是,万一不小心被自己的娘知道了,让鑫儿娶榆儿,也能弥补自家娘的遗憾了。不是孙儿,也是外孙女婿。
当然,如果有可能,他是想瞒着自家娘一辈子的。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的好。
这么多年,鑫儿早就已经比亲生的还亲生的了。
“你放心,妹夫那边,既然要提这个事儿,我肯定要把鑫儿的事情说清楚的。”
“如果妹夫不同意,我们也不强求。毕竟这是你情我愿的事儿。”
打定了主意,胡大舅准备在杜有忠明年过来拜年的时候,好好跟他说一说。
这事儿,真不是说谁对谁错了。唯一对不起的就是瞒着自家娘和鑫儿。
齐氏在腊月的时候,都卖了八头猪,个个都有两百斤以上,另外留了两头,就等着过年杀了吃呢。
当然,现在也要送人,关系好的都要送一送。
为了能在过年的时候猪肉更新鲜一些,所以齐氏等到杜榆他们从青阳县回来,才杀猪,杀猪那边来了好多人,除了村里的屠夫以外,还有帮忙的。
以前小时候,家里人还让杜榆过去看热闹,现在就不让了,说她是大姑娘了,这个时候就不好去了,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齐氏看杜榆穿的都是好料子的衣服,不想让她把衣服给弄脏了,所以根本就不许她再去凑热闹。
胡氏回来后,除了要出门拜客,穿的是很好以外,到了家里,她就穿上了以前的旧衣服,和几个妯娌一样,该做饭做饭,该干活儿干活儿,一点儿也不含糊。
小辈不干活儿还说的过去,要是这平辈一个跟少奶奶一样,剩下的人都要累死累活的去干事情,那这不平衡很快就会来的,胡氏虽然没有读过书,却明白这个道理。
大家没有分家,最好一视同仁,这样矛盾才少一些。
可以说,齐氏对自己的大儿媳妇是满意的,从来不让自己为难,且做事儿有分寸。加上又为老杜家生了两个儿子,就凭这一点,齐氏是绝对把胡氏排在儿媳妇中的第一位。
他们杀得猪没有做血肠,而是直接煮成了猪血块。猪血块到时候可以单炒,也可以下到锅子里去,总之,也是一道很好的菜。
腊月二十五的时候,就把长工们放假了。每人领了十斤猪肉回去。
当然,有些人就直接把这边当成了家,过年的时候,就还在这边过年,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人了,杜家也会在过年的时候,另外送些饭菜过去。
杜家族里的一些长辈,也过来找杜有忠,商量把杜家的祠堂修一修的意思。
杜家在杨柳村是个大族,可是这祠堂,那早八百年都已经荒了,根本不成样子了。
不过现在杜家不是出了一个举人老爷吗,这可是杜家一个族里的荣耀,修了祠堂,那以后杜家的人也更是昂首挺胸了。
从杜榆的爷爷的爷爷辈算起,杜家人还真是多,不过很多人都是出了五服的。出了五服,关系就不怎么近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谢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