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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宣武门,南大街,庄木头抱着柜子般的自鸣钟,上方只露出个脑袋,嘿嘿的傻笑,正面一眼瞧去就像一个长了两只脚会走路的长柜子,样子显得十分滑稽。
叶胜拎着抽屉一般大小的自鸣钟跟在朱由崧身后,一脸酷酷的样子,想引他人注意又假装成不在意,仿佛谁不知道他手中有这么个稀奇货。
然而身为小屁孩模样的朱由崧却像个小大人一般,双手背后,一脸的心不在焉,黑亮亮的眼睛四周乱瞧。
三人,这么一副奇特的组合引得大街上指指点点,行人热议纷纷。
“这不是西洋人的自鸣钟么,怎么被搬走了?谁家的孩子啊,胆子也太大了?”一挑担老头突然开口道。
旁边一青年文士接口道:“是啊,这还有王法么?”
“嘘,这是福王世子,你们不要命了?”又一青衣小帽的豪门长工插口道:“前两天,福王逼着我家老爷送了好几大车财帛哩。”
挑担老头闻言一声惊呼,咧嘴道:“啊,原来是福王世子呀,看上去果然很聪明,这小模样也惹人喜爱。”
“他就是福王世子?”
青年文士愣了愣神,突然转口道:“唔,可不是嘛,听说前天当今圣上上朝了,这可是三个月来的第一次啊!知道么?圣上当着朝臣的面说:福王世子知礼仪,懂孝悌,尊长辈,这可是难得好品行。”
“呃,如此就说得通了。”
青衣小帽一见形式转变,立马像换了个人似的,煞有介事的说道:“西洋传教士不是说仁慈嘛,看来肯定是福王世子显得太可爱,他们不好意思不送东西。”
青年文士颇有同感,点头道:“嗯,有道理。”
“对,依老头我多年的人生经验看呐,定是西洋人被王世子感动了,不然哪会送此重礼?”挑担老头放下了肩上的担子,抚了一把胡子忍不住感慨道。
朱由崧三人走在街上,行人越来越多向他挤来。在京城,福王的名气那是不用说的,当今圣上最喜爱的儿子,至于朱由崧这六岁的小屁孩,普通人也没怎么见过,刹时惊奇。
“少爷,怎么办?人越来越多了。”叶胜一脸紧张,这么多人让他压力倍增,保护起来难上加难啊。
庄木头眼下也被挤得慢了下来,渐渐地三人就被围堵在了一起。
“啊,福王世子,我再次看到他了。”
“呀,真是,好可爱哩。”
“呀,别挤我,你踩着我了。”
“啊,谁,谁摸老娘?天啊,哪个挨千刀的居然敢偷老娘的钱囊,偷钱的全家死光光,老娘的脂粉钱啊……”
叶胜左推右挤,大声吼道:“别挤我家少爷,快让开。”
“少爷,这人也太多了,我都被挤得过不去。”庄木头放下了柜子般的自鸣钟,擦了一把汗道。
“不要急,听我的!”
朱由崧目光一转,对庄木头说道:“木头,你把我抱上自鸣钟。”
“好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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