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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的质疑,刀疤脸根本不屑解释,金爷那些人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按照刀疤脸的说法,为了躲避这场白毛风,人和野兽都要朝着这个方向跑,所以,我相信,应该很快就能遇到。
我希望金爷可以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还有沐若华。
刀疤脸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风夹着雪打在脸上特别的疼,我把狗皮帽子拼命的往下拉,棉手套挡住脸只露出两个眼睛,总算是好过一点。
刀疤脸一边走一边看,不时的用手拍拍沿途的树干,终于,一棵老树的书皮在他的敲击下瞬间裂开,这棵树里面居然是空的,刀疤脸一下子乐了,“小爷,咱有福了,前面有间站?”
“间站?”我好奇的问道,对这些东西完全是一窍不通,一路上,我和刀疤脸彼此间获得了信任,尤其是我,如果刀疤脸像那些人一样把我丢在这,基本上没有一个人存活下去的可能。
“对,那是老林子猎人躲避白毛风的地方,里面有酒有肉。”刀疤脸说完呵呵一乐,我看着那个空着的树干,这应该是一种标记,而且我发现,漆黑的树干里面好像有东西。
我用手往里一指,“里面好像有东西。”
“啥东西?”
刀疤脸蹲下来,我是站在下面,隐约看到树干的里面塞着一个东西,我看到刀疤脸拿出自己的短把砍刀往里伸,很快勾出一样东西,居然是一个水壶。
刀疤脸拿起来晃了一下,里面居然有水,别看外面冷得吓人,这个树洞因为有树干包裹,所以里面的温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低,刀疤脸笑了一下,“没啥,不用担心,应该是过路的放进去的,在老林子里,关键的时候,这玩意能救命。”
刀疤脸说完重新把水壶塞了进去,然后开始给我讲间站的事,刀疤脸的故事很多,而且都很生动,我们沿着山侧面的斜坡继续往前走,希望可以找到刀疤脸说的那个间站。
间站就是山里的猎人临时搭建的房子,里面吃的,用的都有,这种地方平时不锁门,如果有人上山遇到白毛风,看到猎人留下的标记就可以找到,里面的东西你可以随便吃,不过按照猎人的规矩,走的时候也要留下一些,比如肉、酒还有水,这些都是上百年流传下来的习俗,谁都不会违背。
“你打过猎物?”一直听人说,打猎特别刺激,尤其是去大山里,拎着枪漫山遍野的追,真正喜欢打猎的,喜欢的就是这种征服大自然的过程,现在全世界都在禁猎,抓住就要判刑,不过还是有人会铤而走险。
这种偷猎的分成两种人,一种是靠这个发财的,尤其是那些下套子和药的,特别可恨,候鸟迁徙的时候,一张大网一晚上能粘几百只甚至上千只。剩下的是那种有钱人,基本上能玩的都玩腻了,到了冬天,开着越野车到蒙古草原或者大山里面的,基本上都是去打猎的。
“当然打过,黑瞎子没摸过,鹿和狍子没少打。”
(本章未完,请翻页)“那狼呢?”我莫名其妙对狼产生了兴趣,尤其是亲眼看到,那个披着棉袄装人的那头狼,现在的社会,还真是这样,野兽越来越像人,人反而越来越像野兽。
刀疤脸苦笑了一下,“遇到过,脸上这道疤就是狼给抓的,在大山里,我宁愿遇到野猪、黑瞎子,也不愿意遇到狼群,那玩意太厉害。”
“你被狼围过?”
刀疤脸点头,“没错,那个时候还年轻,第一次跟着几个猎人上山,开始的时候还挺顺利,弄了几张皮子,不管是什么理由。打猎是造孽,活生生的动物一枪给打死,就是为了那张皮子,而且扒皮的时候一定要趁着猎物还有一口气,当时看着那些幽怨的眼神,真觉得,下辈子肯定要下十八层地狱,后来遇到了狼群,数不清的狼,那几个猎手都死了,当时被狼抓了一下,然后从山坡滚下去捡了一条命,所以,这辈子再也不想遇到狼。”
刀疤脸说完叹了口气,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因为从眉头一直向下的那个疤痕像极了狼的爪子,忍受着刺骨的雪风,我们终于找到了间屋。
那是一间依山而建的木屋,周围都是用圆圆的滚木,一头削尖然后用力钉下去,上面是厚厚的干草,干草上面压了一层白色的雪,随着风不停的往下掉。
“还真有。”
我当时差点没乐出声来,天冷的吓人,呼出去的气很快变成了霜,狗皮帽子的两侧都结了冰溜子,因为白毛风的缘故,这里的温度骤降,差不多有零下二三十度,这种气候,人一定不能停下,无论你怎么困就是不能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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