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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张哥还是跟着他去了,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即便什么都不用干,去看看沈云嘴里说的风土人情也是好的。
之后趁着夜色他们驱车来到了十几公里之外的深水埗,虽然已经是深夜,但周围嘈杂和纷乱却还是让人大吃一惊。
小张哥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他对香港所有的印象都集中在港剧里,但港剧很少会细致的描绘他现在所在位置的那种芜杂。
这个地方大多是老楼,但却跟长安巷那种地方相去甚远,长安巷里处处透着生活的气息,穷人也穷人悠哉的活法,就像一座大都市中的桃花源,进去之后能够感受到一种老派的时光,收音机、老榕树和夕阳能够形成一首歌。
但来到这里,小张哥第一时间就能感觉到一种压得人喘不过气的压抑和绝望,以及淹没在绝望之中不起眼的挣扎。
狭窄暗仄的巷道,污水横流。大半夜却仍然灯火通明的街道和杂乱无章的招牌、鳞次栉比的灯箱还有穿着性感衣服的女人,就在这里汇聚成了让人不自在的繁荣。
因为楼与楼之间非常紧密,所以这里显得非常闷,周围还充斥着各种噪音,仰头朝天空看去,只能在密集的楼宇间看到一小段如同井口的天空。
也许是因为常年见不到阳光的关系,这里即便是有很多人却也一点不会有那种开阔舒适的感觉。
“这地方没什么好看啦。”
沈云停好车之后走了很远才找到小张哥他们,打了声招呼就带着他们钻进了一栋楼里。
进去之后,里头的昏暗和拥挤俨然已经超过了小张哥的想象,他没想到这个号称世界上最繁华地区之一的香港,居然还会存在这样的地方。
闷热、窒息和拥挤共同组成了这里的主旋律,虽然这个时间周围的住户大多已经睡了,但没睡的人却坐在楼道之中以此来躲避房间里的拥挤。
从一扇敞开的门里看过去,那最多也就是五六平方的房间里居然要住下四口甚至更多的人。
沈云重新戴上了他的墨镜,加上他身上穿着的西装,一路上倒是没惹到什么麻烦,毕竟在这个地方穿梭还穿西装打领带戴墨镜的人,不是阿sir就是阿彪,总之都是不好惹的人,住在这地方的人既不想跟阿sir惹上关系也不想跟阿彪惹上关系。
小张哥认真的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这里的画面深切的给予他一场震撼。
说他没见识也好,说他大惊小怪也好,他至少现在还没有办法理解究竟是什么导致这些人能够愿意蜷缩在这种地方。
“头儿,其实哪有什么炼狱,人间本就是炼狱。”小马哥凑到小张哥身边小声道:“我们所抱怨的生活,可能就是别人梦寐以求的。”
小张哥点了点头,苦笑道:“我刚才脑子里一瞬间过了一遍,就是以我的能力能不能改变这个世界,后来我想了想,觉得不行。因为这个世界可能只有伟大的人才能改变吧。”
“嗯,摧毁它很简单,但要改变它可是太难咯。”小马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他妈都是什么人间疾苦。”
当然,不管是他们一行中的任何人都是有资格去对这里的人产生同情的,因为不管是小张哥还是小马还是无根水,他们不管是在过去、在现在还是在未来,都一定是属于绝大部分人无法企及的存在。
哪怕不算小张哥,像尸解仙、十二灵这样的人,他们基本上会是永恒的士大夫阶级,天生的能力就让他们永远不可能会感受到这种痛苦。
“哎呀,各位,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啦,全世界到处都是这样的人。”沈云倒是看的很开,他笑道:“跟我来。”
他们来到这蜂巢一般的房子的最上一层,通常来说这一层住的人基本就是人下人的存在了,因为香港这地方气候闷热,住在顶层基本上就是住在地狱,空调冷气是别太指望了,因为线路老化只要一超负荷就可能造成整栋楼停电甚至是火灾,所以房东一般会把空调弄坏或者直接拆除。
顶楼可想而知会是怎样一个噩梦之地。
不过现在这个顶楼倒还算干净,已经已经没什么人住在这里了,只有两个值班的第九重案的人守在楼梯间,他们看到沈云来了之后,连忙起身打招呼问好。
“还让人守着?”
小马好奇的问道:“这一层的人都清空了?”
“不是我们清的,是他们自己搬走的。”沈云无奈的叹气道:“你们能相信么,就连住在这种狗房的人都吃不消这里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