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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顿饭,莫小荷吃多了。
娘李氏做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加上这个时代无污染,野猪常年在山里跑,肉质紧实,真是比她吃过任何一顿红烧肉都要好。
“小荷,你的病才好,就吃这么多油腻的。”
李氏拾掇碗筷,看到自家闺女正在前院来来回回走个不停,用手揉着小腹,不由得叹息一声。
闺女不是受啥刺激了吧?自从落水后,见到猪肉眼睛都放光。
还是说,不得已嫁给猎户,所以提前适应吃肉的日子?
“娘……”
莫小荷老脸一红,饭桌上的那些肉,爹娘没吃上两块,都夹在她的碗里。
很多年,没有被关爱的她,感受到浓浓的亲情,差点红了眼眶。
在现代,莫小荷并不幸福。
父母一个当官,一个经商,在别人眼里,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二代,官二代。
自打记事开始,父母就忙着自己的事业,常年分离的夫妻感情不好,在外头各自有人,根本想不起来她。
只有物质条件上,她从没缺过什么。
父母不爱她,她没抱怨,至少,父母给了她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培养她学习学费高昂的绘画。
来到大吴莫家,莫小荷才知道,原来亲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
“娘,我吃多了,所以我来洗碗吧。”
莫小荷不好意思偷懒,都是十四岁的大姑娘了,村里这个年岁的,种地做饭绣花,样样精通。
自己没有做大小姐的命,就不要把所有人都当人奴婢使唤。
前身不屑做这些粗活儿,对李氏的泼辣耿耿于怀,觉得女子应该笑不露齿,说话绵软,这才算是有修养。
“你身子还没好,歇着吧。”
李氏诧异地看了闺女一眼,心里琢磨,这几天暗地里观察,闺女好像懂事了不少。
莫小荷坚持洗碗,去灶间端了热水,又在灶膛里掏出一些草木灰,去碗筷上的油腻。
前身这小身板一看就不干活儿,十指细嫩,手上一点茧子都没有。
莫小荷虽然也不希望自己将来成为一个粗鄙农妇,可也不能坐着,干等着人伺候。
不过是个农家女,就应该有觉悟,眼高手低要不得。
陪着李氏喂鸡后,莫小荷坚持到村里走走,这么久,她觉得应当出去透透气,顺便熟悉下地形。
家里在村中算富裕,主要还是因为莫家村太过闭塞,村民没有别的收入,只能靠那一亩三分地过活儿。
大哥莫怀远在外念书,闲暇时分到街上给人写书信,很让同窗看不起,说他市侩。
大吴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末位。
百姓们认为商人逐利,充满铜臭味,即便是有银子,也难逃穿金戴银暴发户气质,没有一点底蕴。
莫小荷走上通往村口的土路,她低下头,踢着脚下的石子儿,心里在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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