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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浪向警察局提交了律师意见,申请保释王某。
王某此时已经被刑拘了三天,再不申请保释,警察局就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警察局收到申请后,出于案件上的考虑,没有同意律师的申请。因为他们担心,万一同意保释后,李某作为抢奸案件的被害人,可能会受到王某的骚扰,进而导致案子发生变化,所以就驳回了孟浪所提交的申请。
警察局不同意保释,孟浪暂时没有办法,他想了想,其实想去找一下李某,如果李某能说明真相,向警察局申请撤销案件,即使案子撤销不了,警察局也会慎重考虑,将王某保释。
然而作为一名辩护律师,与被害人接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如果被害人因此改变了证言,辩护律师搞不好就会涉嫌犯罪,刑法三百零六条有一条专门针对辩护人的规定,即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这可是悬在辩护人头上的一只达摩克利斯之剑。
孟浪盘算半天,没敢去。
不料,富春秀这天来找他,说她亲戚有一个案子想让他帮忙代理。
孟浪忙问是什么案子?富春秀就告诉他,是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她亲戚买了地产商的一套房子,约定几年前就要交房,结果一直拖到去年才把房子交到她亲戚手中。
在未交房之前,她亲戚因房屋未能及时交付,导致无法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她亲戚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未能及时还上,地产公司作为贷款保证人替她归还了欠款。
地产公司便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赔偿地产公司的损失。
听了她的讲述,孟浪点点头,告诉她,让她亲戚过来找他,律师费看在她的面子上,只收一半,问她可不可以?
富春秀笑了,道:“孟浪,律师费你该怎么说就怎么说,过来找你,还是觉得你水平高,能打赢这个官司。”
孟浪灿然一笑,道:“我也不敢保证能打赢,但是你的面子我一定要给,如果不是所里规定,我一分钱律师费都可以不要。”
富春秀笑意甜甜,如慈母般地望着他。
孟浪心里突然生出一个想法,说道:“富姐,我有个刑事案子,想见一见被害人,你看可不可以?”
富春秀目光一动,问:“你见被害人干什么?”
孟浪道:“因为我想把案子了解的清楚一些,同时这个被害人很可能说了谎,我想向她求证一下。”
富春秀皱眉不语。
过了半天,才说道:“孟浪,警察办案也不容易,你要是去见被害人,万一被害人改变之前的证言了,你岂不是有麻烦?”
孟浪道:“我也知道这个情况,但是我绝对不会去引诱威胁被害人改变证言,只想确认一下她的证词,这个不违法吧?”
富春秀闻言,还是劝道:“这个你最好还是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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