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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比姑娘更加适合这支簪子了。”
方宇慢了半拍,掌柜的都说完好一会儿了,他才道:“好看。”
这个时候一个女声响起,“放下那只簪子,她是本小姐的。”
几人循声看去只见贾凤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丫鬟。刚才说话的就是贾凤。
话说贾凤很早就看上这支簪子了,奈何这支簪子太贵,她一直舍不得买。也买不起。今日好不容易从自己的母亲那里要来了钱,打算买下,却发现有人把簪子戴在了头上。
贾凤见到李思雨时明显有些吃惊,“怎么是你?”
李思雨有些意外,貌似自己的姐姐也看上这支簪子了,她在想是不是应该让给她?她笑道:“贾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她的笑容亲切美丽,贾凤不得不承认她很好看。尤其是她头上的玛瑙簪子将她衬托得越发的美丽动人。
贾凤道:“是呀,又见面了。”
不过她并不想见到她。
“你头上拿支簪子是本小姐先看上的,把她给我。”
原本李思雨是有心想让的。毕竟贾凤是原主的姐姐,她还是要给她些面子的。只是贾凤说话实在是太不客气,她的不客气让李思雨决定不把簪子让给她。
李思雨道:“买东西是要分先来后到的,不过。你只是先看上可不行,得先付了钱才行。若是你已经付了钱了,我可以把它让给你。若是还没付钱,这簪子就是我的了。”
贾凤道:“你的?你买得起吗?”她的语气中带着嘲讽之意。
李思雨道:“很多东西不一定要用买才能得到的。或许我买不起它,但是它现在已经是我的了。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掌柜的。”
贾凤皱了皱眉,看向了掌柜。掌柜道:“这支簪子的确已经是这位姑娘的了。”虽然他觉得自己的大老板很败家。但是,这姑娘戴着这簪子真的很好看。好的首饰就应该为它找个合适的主人。这样才不会让明珠蒙尘。况且,若是这位女子能够成为老板娘的话,那大老板的这个行为就不算败家。
贾凤道:“她付钱了?她买得起?”一连两个问题都是用咄咄逼人的语气问出来的。
李思雨道:“贾小姐,刚才就跟你说了,有些东西不一定要用买才能得到。比如这支簪子,它可是别人送给我的哦!”
贾凤道:“送?谁会送你这么贵重的簪子!”她从进店开始就只注意到李思雨,忽略了他身边的方宇。此时才猛然发现方宇在这里。
她微微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这簪子定是方宇送给她的。她心中很是嫉妒。为什么总有人送她东西?先是太子,现在又是方宇。
她只是一个出生卑微的平民,凭什么有这么多人对她好?
太子送李思雨金钗之事本就让她对李思雨怀恨在心,如今李思雨又抢了她的玛瑙簪子,她对她的恨意就更浓烈了。
是的,那是她的玛瑙簪子。是她一早就看上的。(未完待续。)
ps: 今天是五点多爬起来写的。不容易呀,我居然起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