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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邕这话里的机锋太明显,无非就是说,他高长恭此来突厥求亲,其实全是为着那个荒淫无道的高湛而已,他自己是理所应当地视突厥为敌的。
这话若在平时说出来不会有什么过大影响,但偏偏,这是三国聚宴,聚宴的主题是,求娶突厥公主。在这等情景之下,宇文邕再说出这样的话来,明显会引得突厥人的不满,甚至当场掀桌都是有可能的。
一片静默,但是突厥人和齐人的脸上均已现出了怒容。
宋熹微担忧地微微俯下身,轻声道:“长恭,怎么办?要顺了宇文邕的意么?”
顺他的意?
高长恭仍是沉凝不语,阿史那燕都却早已没了那个耐性,一挥手决意绕过这茬,但显见得眼底的不悦与烦躁已经越来越浓了。
露天的宴会被胡地的风沙卷入了其中,一阵狂风呼啸而来,携着风雷之势,陡然的,高长恭的银质面具裂为了两截散落……
那片刻,死寂。
无声地张大了嘴,瞪大了眼,可是,竟没有人再敢说话,因为那绝世容姿之下,你说什么都是错的,你说什么都是一种亵渎。
无论是突厥人、周人亦或是已经见过高长恭真容的齐国人,当那个美男子的面具碎裂之时,都无言地为这种夺人心魄的美所折服。
而原本对着宇文邕秋波暗送的阿史那扶笛,她眉眼盈盈间,竟然痴痴的了,她看着那个玄衣墨发的男子,看着他美得既清而妖的凤眸,看着他凌厉微蹙的眉峰,挺秀俊伟的鼻梁,她早已经无法再移开了眼去!
宋熹微无奈地任众人打量着她的长恭,却是被他的气势所震,后退了半步。
宇文邕暗恨地握住了杯口,突然咬牙切齿了起来。是的,他说那句话,他敢说那句话,便是因为他料定了高长恭对突厥人深恨痛绝,他不会想与阿史那燕都扯上一丝一毫的联系,更不想因着自己的面容叫敌人看清了小瞧了去。高长恭面容过美,他戴着面具就是为了震慑,如摘下面具,便不能震慑突厥人了。
他是这般想着的,可是没料到这劳什子狂风!
此刻,缓过神来的阿史那燕都自然想到:这风不过是个借力罢了,胡地的风沙虽然厉害,却不能碎了他这面具,他不过是借着这一出用内力震碎了面具而已,如此既全了两国明面上的情谊,又不至于令自己失信,果然甚妙……只是,这内力却委实是可怕。
高长恭似乎并没有留意到诸人面上的错愕与惊艳,他轻飘地一拂袖,如花落满肩的自在高雅,在毫无生机的荒漠之中,那一丝出尘绝世的风姿令人只能仰望,不可近前来亵渎半分。
“长恭自觉容貌一事,实在无需过分介意,我戴上面具,只是为了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倘使是在他的面具碎裂之前他说这个话,只会令得人怀疑,可是现在,再也无人敢质疑这句话的真实性。比如,那个分明倾慕宇文邕的突厥公主,她的目光还有些痴傻地凝在高长恭的俊脸上,半分也舍不得移开。
这不是麻烦是什么?
阿史那燕都哈哈一笑道:“兰陵王虽是北方人,却生得比他们陈国人还要弱质风流,今叫本汗看了,也不得不心生欢喜。”说罢,他又瞪了阿史那扶笛一眼,阿史那扶笛被吓得心惊肉跳,急忙从高长恭身上移开目光,她敛衽一礼退到了阿史那燕都身后。
此番,无论是谁都看出阿史那燕都的警告之意了,因着他选中的人是周国的小皇帝,无论高长恭再怎么美再怎么好,也不能让他迎回了公主去。更何况,真叫他得逞了,那新郎也不过是那个醉身邺城的风流高湛而已,那个嗜美色成痴的高湛,长头到脚哪里配得上他女儿的一根头发丝。
继而,阿史那燕都歉然地又道:“只是本汗这个女儿任性胡为惯了,这厢只怕又对兰陵王阁下动了些心思,如此么,她性子烈,自然是死也不能做了郡王你的婶娘的,本汗便只能……”
面对着如此拙劣的借口,高长恭却微微勾唇,不动声色地拱手还礼:“可汗不必顾虑,公主倾城颜色,又豪爽烈性,比起我齐国鲜卑女儿来毫不逊色,如此,只能算是长恭的九叔没有这个福分了。”
侍立一旁的阿史那扶笛在听到高长恭“倾城颜色、豪爽烈性”八字之评后,一抹丹绯色漫上了脸颊,更添了几分精致妩媚。
恍惚中,宇文邕的眼前,阿史那扶笛与宋熹微的脸重叠了起来,她那般的小女儿姿态,依依动人的娇羞,为的是他最恨的那个人,他岂能不气不恼?可是作为一国之主,作为大国皇帝,他能说什么?
只能佯作洒然地挥袖笑道:“呵呵,兰陵王殿下果然好眼光,朕对公主亦是情有独钟,此番得了美人归周,还要多谢郡王这一番成全的美意。”
想起一事,如今尘埃落定,倒是可拿来说上一说,膈应膈应这位齐国兰陵王,“早听闻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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