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琵琶你帮我背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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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中尉和孙仲旸缠斗在一起,耳中不时传来的号钟营战士的哀嚎声让他很是揪心。
这些他亲手挑选和训练并一直随他出生入死的军士们一个接一个的倒下,无疑点燃了代中尉的怒火。他那肥胖的身躯在盔甲下面已经颤抖不已,愤怒已经在燃烧他的理智了。
“孙仲旸今天不杀了你我代富贵誓不为人!”代中尉代富贵仰天一吼,怒发冲冠。
看着代富贵癫狂的模样,孙仲旸忽然想起了他爹和他讲述的代富贵的故事。
这代富贵也是一个传奇人物,本是屠户出。因为南征北战的刘成厚救了他的发妻,他也就参军留在了刘成厚的身边想要报答他的恩情,两人一起经历了大小战役无数,每次当刘成厚身陷险境甚至绝境的时候,代富贵都会始终如一地在他的身边护他周全。
经过一段时间的征战下来刘成厚战功赫赫,威名远扬。代富贵也被冠以了代疯子的绰号深得刘成厚的器重。
记得老一辈人曾经说过,有的人转世了十世都是绝世好人,但是如果每一世都不得善终的话第十一世再转世就会成为嗜杀成性的绝世魔人。
如果出现了这样的人为了不让生灵涂炭老天就会蒙上他的眼睛不让他再看到世间险恶,保佑他平平淡淡的安度余生。
但是这样的人最怕的就是见血,一旦见了血这老天就必须把蒙上他眼睛的布拿下来,这是人间界的规矩。到那个时候他看见了世间险恶,就会杀尽眼前所有人。
而很不凑巧代富贵就是这种被老天蒙了眼的人。姑且不说他屠户出身,他为了报答刘成厚的恩情还随刘成厚征战沙场,怎会不见血?
还记得当时他和刘成厚二人被敌军三千军士包围,本应是死路一条。但是代富贵人魔降世硬生生护着刘成厚还斩了两千军士,杀出了重围。
看着代富贵现在红着眼的样子孙仲旸舔了舔嘴角也是兴奋了起来。他是迫不及待地想见识见识人魔代富贵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本事。
“我自幼根骨天资就是上等,没人愿意与我为敌,今天见了代中尉怕是可以放开手脚了。”孙仲旸看着即将陷入癫狂的代富贵微笑着的说道。
很显然一直留意着孙仲旸和代富贵战局的刘义符也是注意到了这点,他见状对孙仲旸大喊道:“少爷,他怕是要发疯了趁现在他意识混乱的时候杀了他吧!”
“那多没意思啊,义符!你不用惦记我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孙仲旸无视了刘义符的建议舔了舔嘴唇说道。
刘义符见状也就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些什么。不过却还是分了些心思在孙仲旸身上。就这样他一边指挥着军士们冲杀一边照看着孙仲旸那边的状况。直到他忽然看着军士们无畏的身影心中五味杂陈。
他始终都无法忘记昨天孙仲旸和他说的话。孙仲旸告诉他自己要找到世间最强大的人做自己的私兵。而他刘义符,一个乾汉城看城们的军士,甚至连老婆都说不上的普通人竟然被他看中当了私兵。
当时已经不惑之年的刘义符,看着这个比他少活二十多年桀骜不驯的小少爷,竟然想起了自己当初参军时的豪言壮志。
一个是二十多岁天赋异禀的世家子弟观星宗师,一个是混吃等死二十载,只求死了能够一副棺材钱的普通军士。本来应该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个人却是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遇得到了彼此的认可与欣赏。刘义符欣赏的事孙仲旸的一身武艺和少年意气,但是孙仲旸欣赏刘义符什么他自己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士为知己者死,孙仲旸的出现让刘义符又找到了年少时的热血与刚强。他知道孙仲旸可能也只是随口一说而已,但是他承认自己这二十年来活得小心翼翼,活得大汗淋漓,活得口干舌燥。
他觉得他应该也要学会已经死了的贾报国的胆量与率性。我已经活了四十年,这四十年过后不再贪恋人间种种因果名利,只求死的时候可以体面点。所以说随着孙仲旸搏上一搏又有何不可?无问结果怎样,总要舒舒服服活一把吧。
真要做出了点成绩或许死的时候还能有几个人能记得他,对于无儿无女的刘义符来说也算是一件幸事吧。
想到这刘义符又是豪情万丈,他时刻观察着战局的动向。终于一个号钟营的军士也没放过,尽数被杀。刘义符脚踩在一个号钟营军士的尸体上。
前几天自己还是个守城门的小军士,又怎么会想到几天后会踩在长留国这支最精锐的部队的尸体上感慨万千呢?
这就是人生啊!刘义符不由得感慨道。但是他也没有忘记正事,命焦尾营和白袍面具人还活着的将孙仲旸和发疯的代富贵围了起来,时刻警惕着。
就说着发疯的代富贵,那是一个勇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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